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》精神,进一步Kaiyun开云规范实验区二手车流通管理,促进二手车流通健康发展,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范,现就二手车交易市场、二手车经销企业备案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(一)应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,并依法到行政审批部门办理登记,经营范围应有“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”事项;
(四)场地应设在靠近城市公路主干线或主要道路的适宜位置,交通便捷,易达性好,辐射范围广;
(五)以自有产权或租用现有闲置建筑及场地开设二手车交易市场的,建筑(土地)用途须为商业建筑(商服用地)或配套商业用房(交通运输用地)。
(六)二手车交易市场固定经营场所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,并能为二手车经营商户提供固定的办公场地及配套设施;
(七)设有车辆展示区、查验区、评估区、客户休息区和交易手续办理区(统一收银)等必要的配套服务设施,场地功能区域划分清楚并设有标识牌,环境卫生整洁;
(八)交易大厅明显位置应设置醒目的公告牌,明示二手车交易流程、各种代办服务、注意事项、收费项目及标准、客户查询和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;
(九)具备能为买卖双方提供车辆合法性检验、二手车展示、鉴定评估、代办转移登记服务、保险、纳税、抵押贷款、信息查询、受理并妥善处理客户投诉等服务功能;
(一)应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,并依法到行政审批部门办理登记,经营范围应有“汽车销售”事项;
(三)具备收购、销售、展示、售后服务功能,能够提供二手车鉴定评估、转移登记、保险、纳税、抵押贷款等代办服务功能;
该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,2021年5月10日印发的《关于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、二手车经销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》(岚经发〔2021〕115号)文件同时废止。
H5解读:《关于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、二手车经销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》政策解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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